工资支付暂行规定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_中国政府网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Searching…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Nov 6, 2014 ·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 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Jun 8, 2023 · 劳动部发布《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后(我厅以川劳资〔1994〕38号文转发),各地、各部门及部分企业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一些问题,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提供最新政策法规、部门规章等信息,助您了解相关政策动态。
Dec 6, 1994 ·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Jun 27, 2016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