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补偿争议”!自然资源部拟废止137号文 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标准迎新...
May 29, 2025 · 该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以下简称“137号文”)将同步废止。
Searching…
May 29, 2025 · 该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以下简称“137号文”)将同步废止。
Jul 15, 2022 · 本通知规定了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管理范围、分工、要求和程序,以及矿产资源保护的措施和责任。本通知适用于2010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情况。
2019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137号文件”虽非法规和规章,但对于相关矿产压覆工作具有行政指导作用,因此法院参考该文件精神,裁定被告补偿采矿区价值损失902万元。
自2000 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386 号) 以来, 各省( 区、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 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关于137号文件,是由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管理性文件,强调的是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管理职责,不能直接作为处理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纠纷的依据。
Jul 28, 2021 · 关于“137号文”,是由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管理性文件,强调的是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管理职责,不能直接作为处理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纠纷的依据。
该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届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以下简称“137号文”)将同步废止。
Oct 21, 2020 · 2019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137号文件”虽非法规和规章,但对于相关矿产压覆工作具有行政指导作用,因此法院参考该文件精神,裁定被告补偿采矿区价值损失902万元。
关于“137号文”,是由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管理性文件,强调的是相关 行政管理 部门的审批管理职责,不能直接作为处理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纠纷的依据。
Sep 28, 2022 · 2010年9月8日,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简称“137号文件”)。